投诉电话:87165058/87165068

当前位置:首页 > >

委托书公证须知

发布时间:2018-11-13 13:43:35  信息来源: 办公室

一、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:
(一)、公证申请人身份证件
1、现住国内自然人提交:
(1)身份证
(2)户口簿
2、现住境外自然人提交:
(1)护照或台胞证或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或其他 境外居住证件
(2)原户口簿或国内注销户口证明
(3)身份证(若有)
3、法人/其他组织提交:
(1)、营业执照
(2)、法定代表人/负责人的身份证件(身份证、护照等)

(二)、委托书文本(打印)

(三)、与委托书内容相关的证据材料、财产凭证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

(四)、公证员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材料


二、填写公证申请表(网站下载或到公证处索取)

 三、办理委托书公证,申请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,在公证员面前,在委托书上签名、捺手印,不能委托他人代办

Copyright By Wuhan Hongxing Notary Public Office, All Right Reserved
版权所有:武汉洪兴公证处 鄂ICP备2021001378号-1 技术支持:合肥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